自9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将实行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新规,在银川市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物和住宅区,需按标准配建停车场,拒不配建的将面临高额处罚。
近年来,随着银川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目前,银川市小汽车数量已达到65万辆,外来和过境机动车每天约3万辆,而在公安交警部门登记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只有921处,停车泊位仅有12万个,“停车难”成为困扰城市发展的热点问题。
新规实施后,若因城市规划原因,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物配建、增建停车场达不到规定标准,需就近补足停车泊位,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区停车泊位不足的,也需及时改建或扩建停车场所,未按标准配建停车场的,由规划部门责令限期补建,逾期不补建的,处配建停车场工程造价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银川市还规定,在满足交通出行、行人安全、消防安全、绿化等前提下,可以利用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机动车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鼓励向社会开放。
摘自 《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