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推进管理创新。
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试点工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召开动员及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为组长的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县、区(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也制订了相应的试点方案,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规范文字记录,夯实执法全过程基础
先后制定完善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各项制度,明确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了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从卷面上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全记录,以案件评查中优秀卷宗为示范,做好推广工作,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多措并举,推进音像记录全过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行执法记录仪的配备及使用。将执法记录仪配备工作纳入各城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分阶段分步骤在全市进行通报。全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自2015年开始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1850名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人手一台,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自2015年至今,全市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全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全过程使用,执勤时全时间摄录,共存储各种视频110万个小时,向社会公众及时澄清执法不存在违规、徇私、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的案例20起;为重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及时提供有力的第一现场原始证据9例。
为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记录仪管理规定》。通过对使用执法记录仪所涉及的佩戴、用语、摄录、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督促严格执行,保证执法记录仪采集过程的公正、公开及采集视频音频证据的法律效力。
规范佩戴。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在实施各类执法或辅助执法活动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执法记录。凡不能提供执法记录仪视频的一律视为不文明执法行为。
规范用语。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在使用执法记录仪时,均能做到事先告知当事人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保持仪容严整,语言文明规范。
规范摄录。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在进行执法和管理记录前,按照要求对执法记录仪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电池电量充足、内存卡有足够存储空间,并调整好系统时间和拍摄模式,与现场执法工作同步进行,保障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内容连续、完整、客观。
规范管理。各城区城管执法局指定执法记录仪管理员,使用人员在执法管理活动结束后,在24小时内将摄录的执法记录移交本单位执法记录仪管理员,并建立执法记录仪配备及使用情况台账,明确记载摄录的时间、地点、执法基本内容、记录人、保存期限、调取使用情况等有关内容。
坚决贯彻落实“执勤必带、执法必用、认真摄录、严格管理”十六字工作原则,严格开展督察工作。
完善督察机制。通过日常巡查、案件督办、抽检督察等多种方式,组织督察人员对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执勤时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及视频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应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建立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的督办模块,把执法记录仪的视频管理与案卷管理进行关联,要求每件案件必须有相对应的执法记录仪视频编号以备查阅,并不定期组织督察人员进行抽检督察。为确保音像资料有效存储,实行音像资料多模式储存机制,要求全市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所有案件视频资料必须同步储存在光盘和硬盘中。
加大考核力度。将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的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各城区政府绩效考评内容。自2015年7月至今,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督察核查执法视频1.1万个小时,督办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执勤时不佩戴执法记录仪、不规范摄录导致证据缺失的行为260余例,下发有关不规范使用及管理执法记录仪的通报48份,点名批评相关责任单位62次、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300余人次。通过考核,今年以来,全市城管部门已基本能正确使用及规范管理执法记录仪,仅发现了4例不规范使用及管理执法记录仪的案例。
构建监督一体化平台,贯穿执法全过程
积极推动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一是规范和优化执法流程,实现行政执法从执法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案件审批、送达执行,到执法文书打印、结案归档等环节的网上运行。二是建立健全网上内部监督机制,完善执法案件审理程序,落实案件办理、审查和决定分离制度,明确案件审批权限、标准、要求、时限、责任。三是明确行政执法处罚流程,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网上办案。四是逐步推行执法文书的电子化,推进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办结的有机衔接,提高证据资料的记录能力,优化行政执法案卷和卷宗的管理使用能力。信息系统已于今年6月试运行。
强化队伍管理,加强人员培训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了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将执法人员信息在网上公布。同时,结合柳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城管执法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深入开展对全市(含五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的轮训工作。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各部门专家和资深老师对学员进行授课,并组织执法记录仪等摄录设备的使用培训,强调现场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规范化要求,注重转变执法人员执法理念,使其能熟练操作、维护保养、正确使用执法记录装备。各城区城管执法局利用例会、案件分析会、经验培训会等业务研讨机会交流使用心得,不断普及、优化设备使用。截至目前,共举办34期轮训班,培训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2776人。
摘自 《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