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方: 夫妻双方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籍证明等)、夫妻关系证明(包含结婚证、户口本、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婚姻登记处开据 的夫妻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
注: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买受方:
提供当事人有效证件,需要办理共同共有的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房屋登记提交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
2、买卖契约
3、询问笔录
4、授权委托书
5、抵押登记申请表等资料由房屋登记机构统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