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要件:
1.房产局三楼咨询台领抵押登记申请表,受权委托书(盖银行公章)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经公证的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
4.抵押人身份证原件(有配偶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
5.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只针对有土地使用证的,并且复印两份)
6.堪丈单(房产局4楼堪丈窗口)
7.询问笔录
8.抵押人产别为"国有产"需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如为"集体产"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如为"股份制企业产""中外合资""外商独资"需提供董事会决议(企业别有规定除外)
9.银行营来执照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10.受理 (本人持身份证和所有材料,房产局四楼办理)
11.收费 (房产局三楼收费窗口交费)
12.取证(本人持身份证,房产局四楼立等可取窗口)
注:受理时必须本人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