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是连接城乡、承上启下的重要节点。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和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为持续推动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明确要求持续提升小城镇品质,高质量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到2027年年底全省打造5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实现现代化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全覆盖。自此,浙江美丽城镇建设工作迈入全面推进新阶段。
目前,浙江小城镇建设已进入第八个年头。从2016年启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到2019年年底开展美丽城镇建设,到2023年持续深化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浙江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下,久久为功,一年接着一年干,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村向镇拓展,小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推动产业发展更具活力,镶嵌在之江大地上的千余个小城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入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的数量由2016年的161个增加到今年的230个,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加速形成,共同富裕大场景下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正在徐徐展开。
破茧成蝶:重拳出击 治理小城镇“脏乱差”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小城镇面临不少“历史欠账”,曾出现以破坏环境换取经济效益、以违章搭建寻求发展空间等现象,呈现出“既不如村、更不如城”,尤其是“脏乱差”的环境面貌,一度成为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
2016年9月,浙江把小城镇人居环境作为切入口,聚焦消灭“脏乱差”的底线目标,以“乱占道、乱停车、乱拉线、乱摆摊、乱倒垃圾、乱建房屋”为突破口,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一加强三整治”:加强整体风貌管控和项目设计引导,从源头缓解小城镇无规划、乱设计、随意建、任意改的问题;整治环境卫生,解决小城镇垃圾乱扔、污水乱排、臭水横流等问题;整治城镇秩序,解决小城镇地面杂乱和“空中蜘蛛网”等无序问题;整治乡容镇貌,解决沿街立面乱象、违章乱搭乱建问题,治理低散乱企业无序发展。
实践出经验。浙江在推进小城镇整治过程中构建出“363”工作模式:第一个“3”即以“创建制”整治环境卫生、“销号制”整治城镇秩序、“项目制”整治乡容镇貌的推进机制;“6”即规划设计引领、卫生乡镇创建、“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线乱拉”治理和“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六大专项行动;后一个“3”即“一拆二整三提升”的工作路径。通过三年时间,顺利完成全省小城镇的整治任务,累计拆除违章建筑1.3亿平方米,整治小城镇道路9700公里,新增公园绿地1822.28万平方米,小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老百姓从抵触到理解、再到支持、再到主动参与,书写了一段“在骂声中进去,在掌声中出来”的民意佳话,走出了一条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小城镇建设之路。
跨越升级:因地制宜 推动小城镇“五美”并进
小城镇人居环境发生蝶变,服务城市、带动乡村的重要作用也更加凸显。2019年年底,浙江省委、省政府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决策部署推进美丽城镇建设,以深入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为抓手,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全省小城镇以“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建设目标为引领,实施“十个一”标志性项目,推动美丽城镇建设从一处美到全域美、外在美到内在美、环境美到发展美、形象美到制度美的转型升级。通过三年时间,全省小城镇环境面貌、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363个城镇创建为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占全省的36.0%。
三年间,全省小城镇以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引领环境美,深化城镇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推进生态修复、有机更新,注重整体风貌设计管控;用“生活圈”圈出生活美,统筹建设15分钟建成区生活圈、30分钟辖区生活圈,加快完善城镇“一老一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幼儿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图书馆、文体中心等设施,保障公共服务城乡全域覆盖;用“产城融合”塑造产业美,将小城镇打造成为块状经济的孵化地,培育了大量的产业“单打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保护复兴”展现人文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打造有乡愁的小镇、有记忆的街区,累计改造提升历史街区、特色街区1564处,创建3A级以上景区镇628个;用“整体智治”推进治理美,新增社会治理应用场景2479个,培育枫桥式基层站所1067个,党建统领的“四治融合”治理模式成为全国示范。通过美丽城镇建设,探索出了一系列推进小城镇建设新经验新机制。
突出高位推动。在省级层面把小城镇发展上升为战略任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美丽城镇建设目标、任务和举措,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分管省长每年召开现场会,省市县三级成立集中办公的工作专班,建立高效推进机制。省政府每年公布100个以上小城镇省级样板,省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
突出分类施策。将全省小城镇分为都市节点型、县域副中心型、特色型和一般型4类,因镇施策、分类指导。制定《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浙江省美丽城镇生活圈配置导则》等11项技术规范,编写《“线乱拉”治理图册》等4部案例图集,实行“一县一计划”“一镇一方案”。在全国创新建立首席设计师和驻镇规划师“双师”制度,大力推进设计下乡,实现技术指导全覆盖,开设“美丽讲堂”授课42期,累计培训超过26万人次,组建专家服务团队深入基层送服务,使基层干部从“门外汉”变成“行家里手”。
突出共建共享。将小城镇建设与违法建筑整治、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服务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块状经济培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通过财政“小投入”撬动社会“大资本”,2019年至2022年小城镇建设累计拉动投资约9000亿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形成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城乡共富:久久为功 开展小城镇现代化建设
今年10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在浙江省龙游县召开因地制宜推进小城镇建设现场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村镇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部署推进宜居宜业美丽小城镇建设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认识小城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定位作用,把握好小城镇发展趋势和规律,因地制宜推进小城镇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浙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迭代深化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推动“千万工程”实践再深化再提升。新一轮建设中,按照“重点打造一批、创新培育一批、扶持提升一批”方针,每年打造100个以上环境更宜居、服务更友好、产业更兴旺、人文更深厚、治理更高效的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
对照目标,回答好“重点做什么”。坚持“以人为本、全龄友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联创联建、共富共美,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通过实施五项行动18项重点工作,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具体包括:实施设施提标行动,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实施服务提质行动,推进公共服务现代化;实施产城融合行动,推进经济产业现代化;实施风貌彰显行动,推进人文环境现代化;实施治理增效行动,推进综合治理现代化。
明确路径,回答好“应该怎么做”。制定《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导则》,指导各地编制完善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按照“城镇体检——找准短板——统筹设计——谋划项目——运营前置”的工作路径,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出发,对照现阶段问题短板和发展需求,一体谋划建设项目和运营方案。同时,在建设“五个现代化”基础上,打造“一个重点区块”,由每个乡镇(街道)选取辖区内环境风貌差、存量资源多、配套设施薄弱的区块整体改造提质,做到“面上成体系,点上出亮点”。
更新理念,回答好“如何做得优”。创新提出“无体检不更新、无运营不建设、无保护不改造”理念,建设具有现代品质、浙江特色的美丽城镇。聚焦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要求整体保护老镇区、老街巷空间格局和肌理,注重赓续城镇文脉,避免拆真建假、拆旧建新、拆小建大。践行“利用是最好的保护”,将运营前置理念结合到存量空间改造中,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新元素、植入新业态、挖掘新价值,强化活化利用,实现可持续运营。
统筹推进,回答好“由谁来实施”。明确各市、县(市、区)政府是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是实施主体,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支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以适当方式予以褒扬激励。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社会“自治之手”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贤返乡助力、人才入乡创业,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要求组织名校名院名师名企设计下乡,深化首席设计师、驻镇(村)规划师等多类型多专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建设指导员和乡村建设员制度等。
下一步,浙江将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千万工程”,聚力“两个先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更高水平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小城镇建设的浙江样板,为全国小城镇建设提供更多浙江经验。
(作者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