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卫泉城蓝天,济南市自今年元旦起实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也向全市建筑工地下发了“禁燃令”,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建筑工地范围内,任何时段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禁放规定的企业单位将被诚信扣分,在建设领域内只要一处燃放就处处受限。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要求,除《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关于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明确规定的区域范围之外,全市行政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建筑工地范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的任何时段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做到“全部工地”“全市区域”“全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也将结合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把建设、施工企业落实禁鞭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单位进行诚信扣分,形成建设领域一处燃放、处处受限的氛围。
摘自 《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