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对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重视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安全管控流程,强化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此外,各地还应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信用惩戒,对于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失信责任主体,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非法违法行为查处通报机制,在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处罚权限不在本部门的,要及时向有处罚权的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罚建议,切实强化查处工作联动,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