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经上报上级部门同意,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日前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229家建筑施工企业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据了解,潍坊市始终坚持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为抓手,持续不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2016年年底,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通过考核和下发整改通知书,该站发现,仍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安全管理“走过场”等问题。为此,该站及时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本企业和承建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日常动态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立即整改,并做好复查和整改记录,确保承建工程安全生产。
对此次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继续指导帮助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的督导检查力度。据悉,这些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30天内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须经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摘自 《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