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跨省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的公告
第55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工〔2016〕1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跨省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入内蒙古自治区报送基本信息的程序
(一)网上申报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 (www.nmjx.org) 首页,进入“建筑业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点击“申请入区”,填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并上传附件;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网上提交申请。
(二)跨省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在完成网上提交后,还需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4.该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承揽业务负责人的任命书及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及工资证明)、联系方式。
将以上书面材料装订成册,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
二、入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信息查询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 (www.nmjx.org) 首页,进入“建筑业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阅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
三、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471-6610269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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