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自治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王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自治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秦义,呼和浩特市市长、自治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李杰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自治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志民,呼和浩特市副市长、自治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建华及自治区有关厅局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规划编制单位就《体系规划》编制情况做了详细汇报,王波主任及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任人对《体系规划》进行了审议,对规划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王波主任就做好《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再次征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各有关厅局意见后,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