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海勃湾区住建局了解到,新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确定了新版施工许可证的样式,全市自2015年4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施工许可证及其申请表,旧版不得再使用。
附:办理新版施工许可证需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一)工程报建意见书;
(二)用地批准手续;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由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是否已经具备施 工条件的意见,并由现场监督员签字认可;
(五)已经确定施工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和经备案的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提交直接发包批准书和经备案的施工合同;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七)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八)监理合同;
(九)资金保函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担保。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十)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