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要求,我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努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公开程序,结合公文办理流程,及时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实现了公开属性与公文文稿同步拟定、同步审批(核)。健全信息公开会商机制,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在部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通过中国建设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告》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继续推进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建设。截至目前,200余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通了12329热线。全年我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等20余场次,及时组织重点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00余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97件、行政诉讼199件。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及时公布权力清单。2014年2月,我部将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部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在部网站公布了我部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标准、办理指南等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及时公布对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加强住房保障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就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和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地方做好住房救助,并组织开展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31个省(区、市)及186个市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政策发布、建设、分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三是通过座谈调研等,交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方面好的做法,督促各地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建设
一是加快建设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已发布全国各类建设工程企业信息近15万条、注册人员信息145万余条,以及企业和注册人员有效期内诚信记录,实现数据实时更新,访问量已突破96万。二是出台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标准。制定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系统建设的工作方案及路线图,指导规范地方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建设。三是在《中国建设报》等媒体开设专栏,曝光建筑市场企业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五、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及时在部网站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开支数据。
六、加强村镇建设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查询功能,方便用户登录和使用。二是会同有关部委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并在部网站上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三是启动全国传统民居全面调查,梳理出599种传统民居类型,已出版《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
七、加大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个人贷款情况、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情况等。二是每月、每季度公开各地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公开了今年22起较大事故基本信息。三是印发有关规定,规范各地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实施规划许可、违法建设查处等行政行为的公开公示工作,推进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四是及时公开我部批准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改进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