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第三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名单,我区鄂尔多斯榜上有名。
为促进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倡导绿色交通,促进城市交通发展模式的转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示范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或修编)城市(区)步行和/或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制定促进城市步行和/或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的政策措施;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步行和/或自行车交通设施示范区域,或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系统。
按照要求,示范项目所在城市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确定牵头部门,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完成,并按照《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进行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规划设计。规划的编制要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为依据,与城市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其他规划相衔接;设施要素的设计要提炼适合自身区域环境特点的技术要点,在示范项目上应用,并为城市其他地区起到示范作用。示范项目应于一年内完成,一般不超过两年。示范项目完成后,所在城市要做好验收的准备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中,规划、政策类内容应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和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工程类内容按照工程验收程序自行组织验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材料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