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强化措施 着力提升城市门户形象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全区城市出入口环境,打造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出入口道路交通及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指出城市出入口道路交通及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提出了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划定了整治标准,完善了保障措施。
城市出入口是城市对外的门户,是城市与外部环境的连接点,代表着城市的形象。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市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城市出入口建设取得了显著发展。但从整体情况看,全区城市出入口建设和管理还有许多薄弱环节,主要是城市出入口规划设计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管理不到位,交通不畅,存在着环境脏、乱、差等情况。按照方案要求,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强化城市出入口规划、建设和管理,对城市主要出入口交通不畅、景观不美及环境脏、乱、差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塑造城市门户形象,促进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和管理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从2013年起至2015年,按照“开朗、大气、通透、开阔”的要求,对全区20个设市城市和69个旗县的城市出入口道路交通、园林绿化、景观建设、市容市貌等进行重点整治,对已按标准要求改造完成的城市出入口,要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通过综合整治,使城市出入口道路交通畅通、绿化景观优美、面貌整洁干净、基础设施齐全、管理组织规范,城市周边风貌焕然一新,城市功能、品位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方案明确了道路改造标准、景观整治标准和环境整治标准。并要求按照科学规划设计,加强道路交通整治和出入口周边景观整治。合理部署了进度安排,完善了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城市出入口道路交通及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的安排部署上来,积极推进城市出入口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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