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市的城市建设,改善我市居民的住房条件,2002年至2005年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实施了一批旧城改造项目,但是由于当时的拆迁改造成本高,市民的购房财力有限,旧城改造开发的住宅和商业用房的土地出让年限都按20年办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以后,对住宅和商业用房的土地出让年限有了明确的规定,新的规定在居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部分小区居民因此多次上访,此项工作也引起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就旧城改造开发土地出让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今年市住建委把旧城改造范围内居民的土地出让年限的延续作为为民、务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细致的安排部署,从今年5月份开始对全市实施旧城改造项目的小区进行统计调查。据统计全市涉及旧城改造项目的小区有90多个近4万户,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利用50多天时间加班加点对涉及的小区进行核对,对每一户居民的房产信息进行比对,然后按要求进行基础数据的更正,对每个小区换证时间进行详细的安排,到目前,基础工作已经完成,自7月2日开始可以为居民按次序进行换发新的房产证工作。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住建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把这项关心老百姓的事办好、办扎实,真正体现住建系统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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