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营改增,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工商业电价……今年以来,国务院推出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举措,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更大活力。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要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国务院在这一年,减了哪些税?降费降在哪?国务院客户端带你一起回顾——
全面实施营改增,不断激发企业活力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从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且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均可纳入抵扣范围。4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平稳、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截至目前,“营改增”攻坚战已在全国稳步有序铺展开来。预计营改增今年将为企业降低成本5000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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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减少企业不合理负担
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宣布自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资源税改革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改革后大部分企业的负担有所降低。此次改革按照税费平移的基本原则,兼顾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了资源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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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提升出口退税率,增强企业“走出去”优势
11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宣布提高机电、成品油等400余种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至17%。此次调整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一是力促稳出口,有效扩大外需;二是确保我国外贸企业和国际企业处于同等起跑线公平竞争,提高我国商品出口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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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降低企业成本
为减轻企业负担,从2月1日起,国务院清理规范一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包括:一、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二、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免征政策长期有效。上述措施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260亿元。
李克强1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提升企业竞争力
4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规定自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此次涉及免征的收费项目包括: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等11项农业部门收费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计量授权考核费等6项质监部门收费项目以及林业部门的林权勘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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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布《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
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给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规定: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按时返还保证金;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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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7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出硬招、实招和新招,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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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下调“五险一金”缴费率,节约企业用工成本
今年以来,我国以降低“五险一金”费率为突破口,推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8月22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通过一系列措施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主要包括: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初步测算,各项措施综合减负效应在1500亿元左右,为企业“减负”和“松绑”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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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降低工商业电价,为企业运营“减负”
今年1月起,全国燃煤火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取消企业暂停用电申请次数限制,取消减容期限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减容或暂停用电的规定,减容(暂停)设备自设备加封之日起,减容(暂停)部分免收基本电费。(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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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