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中的建筑施工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工法的编写:企业应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推行工法的领导工作,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企业要根据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工法开发与编写的年度计划,由项目领导层组织实施。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应指定专人编写。
工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机具设备、劳动组织及安全、质量要求、效益分析、应用实例。
工法的审定工作按工法等级分别由企业和相应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沈爱民)
内蒙古银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
2016年1月24日 |